扫 黑 除 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建水县中医医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一是组织中层干部、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建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和《发现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请马上举报!》等相关知识;二是充分利用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专栏、粘贴宣传画等进行集中宣传;三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小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会议、组织全体职工考试,医务人员向患者做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宣教,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了全院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声势和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
门诊大厅LED大屏播放宣传标语
医院门口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
医院宣传栏粘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
在医院电梯等人群密集处粘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画
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试
医护人员向患者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的内容
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役。建水县中医医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这项工作,要从严从细、落实责任。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对全院所有职工进行涉黑涉恶摸排,确保无盲点;强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好、参与好、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各项任务,积极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医院。
通过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中来,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一旦发现涉黑涉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有关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4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组到红河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导。
在下沉红河州督导期间,督导组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核查线索为重点,以督办案件为中心,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通过开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询问、明察暗访、督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关系网”查处情况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督导组还将深入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走访,以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专项斗争在基层开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督促问题整改。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督导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71-65235320,设立专门举报信箱:云南省昆明邮政7322号信箱。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红河州督导,在红河州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大楼C区1楼(州信访局门口)设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受理举报箱,受理举报时间为4月10日至13日,每天受理时间为8:00—20:00。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举报方式:
建水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0873)7658110(县扫黑办)
(0873)7615638(县人民法院)
(0873)7662000(县人民检察院)
(0873)110、3054110、3054111(县公安局)
(0873)7612469(县司法局)
(0873)7622441(县卫生健康局)
(0873)7654700(县中医医院办公室)
举报邮箱:jsxzfwzzb@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建水县政法委扫黑办(县委办公楼4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