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建水县开展《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容绍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凌燕,县人大教工委主任张恒,县卫生计生局局长陶生安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建水县临安镇东林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水县中医医院、西庄小关白芨种植基地实地查看建水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和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随后召开汇报会,检查组听取马凌燕副县长对建水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自恒对该县落实《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中有关中医药扶持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检查组对建水县学习宣传《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落实中医药扶持保障措施以及相关部门对中医药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其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出良好建议,为建水县中医药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执法检查组组长李金旺指出:一是建水县对《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贯彻落实,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并认真组织规划,在发展中医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上因地制宜打造建水特色,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力度;二是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在贯彻条例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三是医院强化发展,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四是建议建水县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条例》的要求,逐步落实到位,结合建水县发展实际,加强宣传力度,抓落实,着重中西医统筹发展,为建水县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通讯员:王茜/建水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