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一)病人的权利
1.有权知道为您提供医疗服务人员之身份。
2.有得到有关诊断病情、诊疗措施、治疗体系(包括意外情况)、手术过程、医疗风险等方面相关信息,若您需要接受手术、侵入性检查或麻醉时,我院会请您或您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3.有了解各项诊断及治疗可能所需的费用、付费方式及其它相关说明。
4.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参加制定和实施治疗计划。
5.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可以选择拒绝治疗或选择自动出院,但无权要求不恰当或医学上尚不可能实现的治疗和服务。
6.有权决定同意或拒绝与治疗相关的临床科研项目。
7.可以要求个人隐私得到尊重和保护。
8.有权复印客观病历记录。
9.您有权在安全的场所接受治疗,受到礼貌对待并有权受保护。
10.您有权得到出院后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方面的信息。
(二)病人的义务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它病人的权利。
2.配合医生、护士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了解自身疾病、治疗、预后及出院后保健事项;如果不明白应向医生询问。
4.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背的信息。
5.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配合医院的教学工作。
6.如果存在语言沟通障碍,应及时告知有关工作人员以取得帮助。
7.爱护医院设备设施和仪器和环境卫生。
8.履行付费义务,按医院有关规定交款。
9.您应当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和财产。
10.尊重医护人员,监督医务人员廉洁行医。
二、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制定《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接受捐赠资助项目档案制度和台账资料,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每年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本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三、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一)现场投诉
1.向当事科室、部门科主任、护士长投诉。
2.到建水县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综合楼二楼投诉办公室投诉。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30。
(二)电话投诉
投诉办公室:0873—7879569
节假日、非正常工作时间投诉电话:15126271797
(三)信件投诉
1.邮寄到建水县临安镇翠屏路160号红河州中医医院投诉办公室,邮编:654399。
2.投入医院设置的意见建议箱。
(四)网络投诉
投诉办公室邮箱:hhzy700@163.com
四、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水平,构建院风清正的执业环境,我院认真按照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红河州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我院行风建设情况公示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自身责任
一是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红河州中医医院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院专项行动进行统一指挥协调。二是及时召开全院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动员及部署会议。会议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部分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规案件,告诫广大医务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推动作风作风整治向纵向发展。三是敦促广大医务工作者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收费”;针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科室“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排查;对涉及作风的关键科室、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摸排自查,从药品、高值耗材、物资、设备、试剂等的出入库、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制度、流程的追溯检查,对岗位风险等级进行研判,对排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商议并提出整改方案。四是对院内各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完善各内部核心管理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不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全院执业风气好转。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化教育实效
一是深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内涵建设。紧紧围绕作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专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诚信为民服务理念。二是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再次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的8起典型案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红河州建水县“红顶协会”问题的通报》等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吸取“红顶协会”、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戒,树牢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杜绝发生类似违法违纪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传承井冈山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落实《医疗卫生作风建设“九不准”》等作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研究解决医院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全院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建设,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为实现医院发展目标不懈奋斗。
(三)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一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印发《红河州中医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红河州中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红河州中医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副书记)定期沟通制度》,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向前发展。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每月坚持开设党政领导接待日,充分听取职工和患者的声音。三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修订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本次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梳理排查涉及药品、器械、耗材、制剂、医疗设备等采购和使用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有效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一是重新修订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制订《红河州中医医院医院章程》,健全完善医院决策机制、医疗质量安全、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科研等管理制度,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二是修订完善《医德医风建设制度》《高风险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等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常抓不懈。抓好行业作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工作。三是健全完善药品、设备和耗材的采购流程,重新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药品采购审批制度》《医疗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制度》和《医疗设备决策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严把药品、设备和耗材的计划采购关,验收入库关、领发关等环节,为临床医疗需要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设备和耗材。四是加强用药管理,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要求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处方点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注射用辅助用药管理》开展处方点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控制医药费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五是积极推进药品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及时更新公示药品价格,利用电子大屏幕和公示栏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医院新增/修订廉洁风险制度10项。
红河州中医医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各级各部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系统作风问题及时反馈,狠抓整改落实,把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进医院作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