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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倡议书

时间:2021-01-28 来源:赵春艳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们好!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工作要求,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所有人员(包含所有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健康码”和(或)“疫情防控行程卡”。自觉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流行病学筛查及相关登记工作;体温≥37.3℃时请您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使用过的口罩扔入医疗废物垃圾桶内。

  (三)请您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因隐瞒而造成不良后果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如有下列情况,请您务必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1.两周内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返回建水;

  2.两周内密切接触过14天内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返回建水人员;

  3.两周内自境外返回建水;

  4.两周内接触过14天内自境外归国人员;

  5.近期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

  (五)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需到其他区域进行必要检查时除外),不串病室,全程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时),执行“一患一陪护”,所有陪护人员建议完善新冠核酸检查,原则上谢绝非直系亲属病房探视。

  (六)门诊就诊,请您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的规定,候诊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请勿在缴费处、诊室、超声检查室、检验科、放射科、药房、接诊台等公共场所聚集。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衷心感谢您及家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红河州中医医院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