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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用氧气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时间:2022-02-25 来源:马柔 发布人:马柔 浏览: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22年~2025年医用氧气供应商公开遴选事项公告如下,望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参与竞争。

  一、供应商要求

  为我院提供医用氧气,氧气质量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氧”标准;供应商需按照院方要求的时间、数量、附件及供应方法配送到院方指定位置。

  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有意解除合同需提前一月通知对方进行协商,合同期内任意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出现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能按院方要求按时配送到位,院方有权向其他单位采购医用氧,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参与竞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书中应包含投标方所能提供服务种类目录、公司基本信息、公司资质、开户银行及账号、公司资质证书,服务承诺书及投标者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接收中标结果用邮箱等。标书必须规范、装订成册、编目录页码、加盖公章、签字并密封完好,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投标企业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所有资质、证件必须合法、有效、齐全,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公告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日,参加竞标单位须在2022年3月2日15时前携带纸质资证明材料完成报名工作,不支持网络报名及电话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制剂楼4楼总务科办公室

  四、遴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2年3月2日15.00

  会议地点:红河州中医医院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五、特别说明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码、行程码,并佩戴口罩。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