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我院已于2025年3月31日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门诊预交金内涵
(一)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二)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办理地点:医院门诊一楼大厅门诊收费室。
三、退费所需材料
(一)本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就诊卡。
(二)委托办理: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就诊卡、开户名、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信息,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医院收费室电话:0873-7879523或到收费窗口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红河州中医医院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