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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医案值得记录?

时间:2017-09-04 来源:高燕仙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很多中医人都熟知经方名家黄煌做学问、做临床“不求其全,但求其真”的论点。

  “求全,就是要面面俱到,要滴水不漏,要如珠走盘。求真,则是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凭眼睛看,用手去摸。求全,能让人觉得你老到,你学问深邃无边,你没有瑕疵可挑剔;而求真,能让人觉得你实在,你的心也透亮,一眼见底。我无法求其全,故转求其真。”

  这句话也一直影响我读书与临床,尤其读医案著作与自己记录门诊医案之中。

  2015年7月,有幸到江西中医药大学姚荷生研究室,参与姚梅龄老师的医案著作编辑。期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刘观涛老师对医案记录规范的论述,至今记忆犹新。刘观涛老师说:在当代中医学界,“事后诸葛亮”式的医案解析,比比皆是,乃是于时间长了,很多人将其默或误认为是医案规范。四诊之后,就径直“辨证为..”,事后加个按语说明之。事实上,“从诊断到辨证”的过程,属于最具智慧含量、最需展开阐释的部分,如果对此语焉不详,或者一笔带过,或者用“按语”的方式进行“事后诸葛亮”地解释,总给人欲说还休、隔靴搔痒的感觉。所以,如同老吏断案的“现在进行时”地分析与阐释,是中医医案的精化所在,必须针对脉舌症状,进行辩证知机,直至辩出方证、药证。必须还原真实的思考过程,思辨的细节。否则,没有思辨的医案,就是丢掉辨证论治之“辨”的医案,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冰冷尸体。中医医案习惯用“按语”来代替“侦探一样的独立解析”,这种“八股文”写法,让具有灵魂的鲜活医案,变得象“没有灵魂的尸体”。

  为什么这样说,那是因为中医有江湖的一面。因为很多医案著作写法上虚中夹实,实中夹虚,往往只说一半,甚至连一半都没有说。古代的经典医案如《临证指南医案》中,要么是省略剂量、要么是省略症状、要么是省略药物。现代的更多,现代的医案主要问题就是按语太多太长,真正门诊临证过程中,根本不可能“旁征博引”的论证这个病《内经》上怎么讲、《伤寒论》中哪几个条文相对应、历代医家怎么说等之类的......

  所以说为什么赵守真《治验回忆录》重印多次都销空,而某些所谓的名家医案一出版就成废纸,是个很有趣的现象。

  当然,现代医案也要分类看待,有些医案是临床带教案例,可以多有发挥;而有些医案是为了某种效应而写;还有一种医案是医者自己实录,留下成长印记。

  因此,医案可以读,但要有思辨。从而也要求自己记录的案例,尽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